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鄂尔多斯(汉语意为众多的宫殿)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,毗邻晋陕宁三省区,三面黄河环绕,南临古长城,全市国土总面积8.7万平方公里,辖七旗一区,总人口159万人,其中蒙古族17.5万人,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、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地级市。
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,西、北、东三面被黄河环绕,属黄河上中游地区,黄河境内流长728公里。南以长城为界,与山西、陕西接壤,西与宁夏自治区毗邻,形成秦晋文化与草原文化南北交融的“歌海舞乡”。鄂尔多斯市与黄河北岸的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又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“金三角”。鄂尔多斯是蒙古语,汉意为众多的宫殿。全市辖东胜区、达拉特旗、准格尔旗、伊金霍洛旗、乌审旗、杭锦旗、鄂托克旗、鄂托克前旗7旗1区,总面积8.7万平方公里,总人口151.4万,其中蒙古族16.8万。